一、地形圖:除道路、建物等平面資料外,同時具有地形資料之地 圖。目前多以等高線表示地表之高低起伏,為線條與記號(稱為圖式或圖例)之形式,透過各種測量方法及必要之簡化(如道路上之車輛不畫),客觀記錄地表自然景觀與人為構造物,是各專業領域通用之地圖。依其記錄之方式可分為:
1.數值地形圖:以電腦檔案依地物屬性分層(詳圖層表)記載之地形圖。可任意放大縮小、開關圖層與套疊其他地圖,即一般通稱之電子地圖。
2.類比地形圖:早年電腦科技尚未發達以前,將地形圖記錄於紙張、膠片、布匹等材質,為非數位形式,故稱為類比地形圖。
二、影像圖:以類似照片形式(實為電腦影像)表現之地圖。能忠實呈現攝影時之地表狀況,毋須具備專業知識即能閱讀,非常適合一般大眾使用。因透過正射糾正技術進行坐標定位,又稱為正射影像圖。依所利用之飛行載具分為:
1.航測影像圖:以飛機為載具,利用航空攝影測量(簡稱航測)及專用相機拍攝製作之正射影像圖。
2.衛星影像圖:以人造衛星為載具,利用遙感探測技術(與航測原理相近)拍攝並製作之正射影像圖。
三、空照圖、航照圖與航測圖:泛指以航測法製作之地圖。因無法分辨究為地形圖或影像圖,易生混淆,建議不使用。
四、實務上常以影像圖作背景,數值地形圖為前景,相互搭配運用,可兼具二者之優點。請參考「臺北市都市計畫整合查詢系統」網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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